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並因應近日的羣組個案加強餐飲業務處所內的感染控制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將由2021年3月4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2021年3月17日。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於2月18日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反覆,部分社區於短時間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顯示社區隱形傳播鏈依然活躍。

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現階段沒有空間進一步放寬任何措施。因此,政府會維持大部分現行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以及有關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要求,為期14天至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有關新增之防疫措施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或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03/P2021030200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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