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指示刊憲,收緊健身中心的防感染措施。上述指示由2021年3月12日0時0分起生效,為期6天,直至2021年3月17日。

根據第599F章下的最新指示,任何人身處健身中心內須一直佩戴口罩,淋浴時及在餐飲處所於餐桌飲食時除外。其他現時適用於健身中心的規定將維持不變如下:

  1. 每一健身站、器械或器材不能容納多於四人;
  2. 在每次使用健身站、器械或器材之前及之後,須清潔和消毒;
  3. 健身站、器械或器材之間有足夠距離(即兩者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有效分隔(即在兩者之間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
  4. 小組/課堂之間有足夠距離或有效分隔;
  5. 每一小組訓練或課堂不得超過四人,如超過四人,則每位參加者之間須保持至少1.5米的距離;
  6. 健身中心須安排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以及確保員工保留每次的檢測結果短訊記錄31天;
  7. 健身中心須確保使用者在進入健身中心前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有關人士的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及
  8. 其他規定及限制,包括為進入健身中心的人士量度體溫、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有關新增之防疫措施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或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政府收緊健身中心的防感染措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11/P2021031100843.htm